4岁的小明趁老师不注意玩小刀片,一不小心划伤眼睛,导致角膜穿孔。小明的父亲以疏于管理为由将幼儿园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。近日,经松江区法院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,幼儿园承担六成责任,赔偿小明医疗费等4.57万元,并承担后续眼角膜移植费用60%。
今年2月28日下午,幼儿园小班学生小明偷偷溜到幼儿园外面的院子里玩。他拿出早上从家里带来的小刀片玩耍,不料刀片划破了眼皮。幼儿园医务人员对伤口进行消毒处理后,让小明的爸爸带他回家。第二天一早,小明连说眼睛疼,而且睁不开。经鉴定,小明左眼遭锐器所伤,构成十级伤残。
小明父亲认为,该幼儿园老师疏于检查和看护,致使小明划伤眼睛,应承担全责,故要求该幼儿园赔偿医疗费等10万元。
幼儿园辩称,园方应承担一定责任,但小明家长未在其上学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,是小明受伤的直接原因。经法院调解,双方最后达成上述协议。